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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芜湖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 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
【编辑日期:2015/3/16】  【文章来源:管理员】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中共芜湖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

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


芜发[2013]4号

 

我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关工委)成立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关工委的指导下,各级关工委组织和广大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同志充分发挥独特优势,在关心、教育、培养青少年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促进青少年全面健康成长和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皖发[2009]28号)和《中共芜湖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芜市委[2010]8号)文件精神,促进我县关心下一代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关工委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对关心下一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一)关心下一代工作是我们党的工作重要内容,重视教育培养青少年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关心下一代成长成才是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的共同责任。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是关系我们国家、民族前途的战略工程,是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的希望工程,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也是关系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各级组织要从坚持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全局出发,充分认识做好关工委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关工委组织建设,发挥关工委组织作用,有效整合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共同把关心下一代这件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和全县发展大局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好。

二、明确关工委组织的性质和职责

(二)关工委是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以离退休老同志为主体,党政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负责人参加的,以关心、教育、培养青少年健康成长为目的的群众性工作组织,是党委、政府教育培养青少年的参谋和助手、联系青少年的桥梁和纽带。

(三)县关工委与各镇、各部门、各单位关工委在工作上是指导关系,组织、协调、支持、推动各镇和县直各部门、各单位关工委工作的开展。

(四)各级关工委组织要认真履行指导、推动、协调、配合的职责,按照“想青少年所需、尽关工委所能”的要求,扎实开展青少年思想道德、法制、科教、健康、家庭等教育活动。大力开展关爱行动,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做好关爱青少年工作,特别是他们中的特殊群体,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帮教失足、失范青少年,开展济困助学活动,努力创造条件为青少年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对网吧等娱乐场所的监督,不断优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三、加强关工委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

(五)各级关工委由同级党委(党组)批准成立并任命其组成人员,报上级关工委备案。关工委领导班子配备要坚持老中结合,专兼结合,精干高效的原则。要注重动员和吸收那些热爱青少年教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有一定威望、身体条件好的老同志担任关工委主任或常务副主任。关工委领导机构成员变动后,要及时调整补充,形成正常的更替机制。

镇、村(居)、县直各部门、驻县各单位、中小学校、企事业单位等都应成立关工委。已经建立关工委组织的单位和部门,要做好完善和提高工作。

(六)按照“自愿参加、量力而行、发挥所长、就近就地”的原则,积极动员组织更多的老同志投入关心下一代工作,逐步建成能够坚持参加日常工作的“五老”(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骨干队伍,能够踊跃参加单项活动的积极分子队伍和各种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志愿者队伍。广大老同志在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中,既要尽力而为,又要注意劳逸结合,保持心情愉快,身体健康。

(七)要挑选有较强办事能力,有良好服务精神,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到关工委办公室工作。关工委办公室工作人员是在编人员的,其职级调整、学习培训、工资待遇等应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一致;其他专兼职工作人员,依照有关劳动人事政策法规管理。

(八)各级关工委组织要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水平,认真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推进关工委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要加强新形势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调查研究。把握特点、探索规律、总结经验、创新方法,提高工作实效,不断开创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新局面。

四、充分发挥关工委组织作用

(九)各级关工委组织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配合、主动作为的方针,充分发挥广大老同志的特殊优势和重要作用,深入开展各具特色的教育和实践活动,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和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作出贡献。

要切实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融入关心下一代工作全过程。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指导青少年,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激励青少年,用社会主义荣辱观规范青少年。

要大力开展法制、科教、健康、家教等教育活动及其他适合青少年特点的各种文化体育、社会公益等活动,着力提高青少年综合素质和实际本领。积极参与以爱国主义为重点的教育基地和活动场所建设,努力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良好活动空间。

(十)以镇、村(社区)和学校为单位,开展创建“五好”关工委的活动是促进基层关工委建设、发挥基层关工委组织作用的有效载体。有关方面要大力支持,关工委要精心组织,加大工作推进力度,要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制度,着力夯实基础,注重工作实效。

五、加强对关工委工作的领导

(十一)各级党委、政府和县直各部门、各单位都要重视关心下一代工作。要将关心下一代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之中。要明确专人负责,经常听取关工委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关工委工作。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关心重视关工委工作,分管负责人要经常过问关工委工作,参加关工委的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

(十二)关工委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和单位经费预算,专款专用,确保工作正常开展。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改善关工委办公条件,妥善解决办公用房、办公设施、交通通讯、活动保障等方面的实际困难,按照政策规定,认真落实关工委老同志的政治待遇。对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同志,要在健康、学习、生活等方面给予关心和照顾。

(十三)各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关工委和老干部工作部门,要鼓励老同志在力所能及的前提下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教育部门要创造条件,支持关工委开展对在校学生的教育和关爱工作。宣传部门要会同有关方面,及时总结推广“五老”队伍在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要发挥自身优势,加强与关工委的协调配合。新芜经济开发区、工商联、经信委、建委等单位要重视企业关工委的组织建设,引导企业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发挥作用。各新闻媒体要进一步加大关心下一代工作宣传报道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下一代、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和环境。

 

                              

 

 

中共芜湖县委

2013年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