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市直单位“五好”关工委 活动的实施意见(试行)
市直各单位关工委:
市直单位是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也是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的主力军,是不可忽视的一块重要阵地。近年来,市直单位关工委在党政领导的重视支持下,在机关工作人员的积极参与下,结合和充分发挥本单位工作职能优势,运用所掌握的社会资源,利用各种形式,积极开展针对单位内部青年干部职工及其未成年子女,以及开展面向全市广大青少年的关爱教育活动,尤其是以市委开展的机关联系基层、干部联系群众的“双联系”活动为契机,与单位所联系的行政村、社区关工委进行“结对共建”,为广大青少年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中国关工委工作条例和省委〔2009〕 28号,市委〔2010〕8号文件的要求,为扎实开展“五好”关工委创建工作,建立健全关工委工作的长效机制,做到活动常态化、工作规范化,结合我市实际,经市关工委主任会议和市直机关党委研究并报请市委负责同志同意,决定从2014年起,在市直单位中深入开展“五好”关工委创建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深刻内涵引领青少年,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关心下一代工作,扎实开展“五好”创建活动。市直单位“五好”创建工作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凝聚老同志力量,服务青少年成长上下功夫,按照“急党政所急,想青少年所想,尽关工委所能”的要求,增强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和荣誉感,为开创市直单位关心下一代工作新局面,为全市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二、创建内容
1、组织建设好
关工委领导班子健全,党组织分管领导任主任,离退休老同志任常务副主任或副主任,组成人员落实,人员分工明确。
关工委要实现五有:即关工委有队伍,有办公场所和机构牌子,有工作经费,有较规范的档案资料和有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关工委工作纳入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纳入党委(党组)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和年终工作总结,纳入机关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
单位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定期听取关工委工作汇报,参加关工委重要活动,指导关工委工作开展。
2、作用发挥好
结合单位实际,积极开展本单位青年干部职工及其未成年子女寓教于学、寓教于乐的各项活动。
积极开展结对共建联系点和面向全市青少年的关爱活动,与联系点的关工委加强联系和沟通,共同创建“五好”关工委。
动员组织本单位”五老”人员参加关工委工作,重视发挥单位“五老”人员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的主体作用,为单位关工委开展关爱青少年教育活动出谋出力。
根据单位工作职能和“五老”人员自身素质情况,分别成立革命传统、思想道德、法律法规、科普教育、文体活动等各具特色的关爱小组,以及志愿者服务队伍。
3、制度建设好
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关工委工作从实际出发,建立工作制度、例会制度和学习制度。
工作制度:年初有计划,活动有记录,年终有总结。建立健全单位关工委工作职责,将创建“五好”关工委条件细化并认真组织实施。
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关工委工作碰头会,交流、研究关工委工作。适时举办“五老”人员培训班,不断提高关工委自身的政治和业务水平。
学习制度:每季度组织一次学习会,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有关文件,学习单位党委的重要工作部署,以及中国关工委等上级关工委有关文件,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对关心下一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努力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本领,把握关心下一代工作的主动权,把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作为自己的重要工作职责,满腔热情地投入关心下一代工作。
4、活动效果好
结合单位职能和资源优势,围绕单位中心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本单位青年干部职工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引导青年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激发青年干部职工做好本职工作,勇当人民公仆的精神风貌。
开展单位干部职工未成年子女的关爱教育活动,主动关心困难家庭子女学习和生活。
积极开展结对共建点贫困家庭子女的济困助学、助医活动,重视开展留守、流动儿童、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关爱活动。
积极动员本单位“五老”人员参加所居住社区的关心下一代工作,为建设优美和谐幸福新芜湖作出贡献。
5、探索创新好
关工委要增强创新意识,不断探索适合市直单位的关心下一代工作新思路新方法,努力在创新教育形式,丰富教育内容上下功夫,积极开创关工委工作新局面。
单位青年干部职工无犯罪、无吸毒、无违法(实行一票否决)。
三、评审程序
1、自主申报。市直单位关工委“五好”创建评审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由市直单位关工委自主申报,市关工委在当年的下半年进行考核验收。
2、评审方法。申报市级“五好”关工委,由市直单位关工委对照“五好”标准,逐项进行评估,自评得分在90分以上方可向市关工委申报。对申报市级“五好”关工委的单位由市关工委组织力量,进行考核评估验收,市关工委主任会议审定后,对符合市级“五好”关工委标准的,由市关工委授予“市级五好关工委”荣誉证书。
3、动态管理。对获得“市级五好关工委”称号的单位,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对抽查复评合格的继续保持称号;不合格的则撤销荣誉称号。
四、工作要求
1、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五好”创建活动是加强基层关工委建设的重要抓手,是促进关工委工作上台阶的有效形式。市直单位创建“五好”关工委要积极争取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把创建活动提上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提供必要的人力财力等方面的支持。
2、加大对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要大力宣传创建“五好”关工委活动的重要意义,使创建的过程成为推进关工委工作,促进关心下一代事业健康发展的过程。要注意总结经验,挖掘创建工作亮点,推进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3、注重“五好”创建活动质量和效果。“五好”关工委创建活动要在促进青少年全面健康成长上见成效,要在加强关工委自身建设和“五老”队伍建设上见成效,要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机关作风转变,密切联系群众上见成效。要勇于创新,大胆实践,不断创出特色和品牌。要持之以恒长期坚持进行下去,使“五好”创建形成常态化,为全面开创我市关心下一代事业新局面作出积极努力。
附:芜湖市市直单位创建“五好”关工委评估申报验收表
中共芜湖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芜湖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14年4月16日
芜湖市市直单位创建“五好”关工委评估申报验收表
五好内容 |
评估内容 |
分值 |
评估细则 |
评估方法 |
自评得分 |
市级验收 |
组织建设好(30分) |
关工委领导班子健全。成员5-7人,单位党组织分管领导任主任,离退休老同志任常务副主任或副主任;成员由办公室、政工、团委、工会、离退休党支部等部门的同志组成;组成人员因工作变动及时调整充实。 |
10分 |
班子健全(2)分管领导任主任(2)离退休老同志任常务副主任或副主任(3)组成人员落实(2)因工作变动及时调整充实(1) |
查阅相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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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工委实现五有:即有关工委组织队伍、有办公场所和牌子、有工作经费、有较规范的档案资料、有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
10分 |
有组织队伍(2)有办公场所和牌子(2)有活动经费(2)有较规范的档案资料(2)有专(兼)职工作人员(2) |
查阅相关资料,查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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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工委工作纳入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纳入党委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和年终工作总结,纳入机关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党委主要领导定期听取关工委工作汇报,参加关工委重要活动,指导关工委工作开展。 |
10分 |
纳入总体规划(2)纳入重要议事日程(2)纳入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2)纳入党建目标考核(2)定期听取汇报(1)参加重要活动(1) |
查看会议记录,工作计划总结,年终考核记录,活动图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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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用发挥好(20分) |
结合单位实际,积极开展本单位青年干部、职工及其未成年人子女寓教于学、寓教于乐的各项活动;积极开展结对共建联系点的青少年关爱活动,共同创建“五好”关工委。 |
7分 |
开展单位青年干部、职工及其未成年人子女关爱活动(3)定期研究共建工作,一年二次(1)开展交流共建活动,每季度与共建点走访联系一次(1)开展节假日关爱活动(2) |
查看活动记录、图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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