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县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文件
未保发〔2017〕2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目前,夏季高温即将到来,我县防溺水形势十分严峻。为进一步抓好我县溺水事故的预防工作,切实保障全县青少年儿童人身安全。鉴于我县水域较多的实际情况,县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及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责任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安全防范工作。现就加强我县暑期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通知如下:
一、预防为先,不断抓好安全教育
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想方设法加强对于青少年儿童,尤其是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警示。各级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加大公益广告刊播力度,大力宣传有关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预防溺水安全知识,并保持宣传报道的连续性。团县委、县妇联、县关工委组织要充分发挥各类志愿者、“五老”人员和农村留守儿童之家、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等作用,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加强安全教育。
二、源头护航,不断落实监护责任
青少年儿童法定监护人要切实负起监护责任,针对高温天气易发溺水事故,教育青少年儿童不独自在水边嬉戏玩耍、不在无监护陪伴情况下游泳,预防溺水落水事故发生。各未保委成员单位,各镇党委、政府要督促各村(社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儿童法定监护人是青少年儿童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宣传,引导青少年儿童法定监护人切实负起监护责任。
三、分域管理,不断抓好隐患排查
教育部门要组织开展以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为重点的少年儿童安全检查,全面检查各项预防溺水工作措施和责任落实情况,特别是宣传教育、安全设施、隐患排查、工作机制等方面工作落实情况。各镇要加强水塘、塌陷区、水库、取土坑等水域安全隐患排查,设立警示标志,对尚未设立或已不醒目的,要立即完善,并切实加强水域管理和日常巡查。民政部门和各镇要督促各村(社区)与当地学校加强工作沟通,将安全工作要求和各方责任有效对接,加强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等监管薄弱环节管理,落实监护责任。公安部门要协调组织力量在重点区域加强巡查。
四、加强领导,不断落实主体责任
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要立即传达部署,制定具体贯彻意见切实抓好落实。要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加强对于重点时段、重点人群的安全监管,将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教育、公安、民政、交通运输、水利、安全监管、消防等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相互配合,联防联动,齐抓共管,切实维护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
县未保委成员单位职责请参照《2017年芜湖县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任务分解表》(见附件一)执行,并请各成员单位于5月24日前将本单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见附件二)报送芜湖县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团县委)。联系人:崔旸,电话:8826900,传真:8811196,邮箱:673750815@qq.com。
附件1.2017年芜湖县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任务
分解表
2.芜湖县防溺水工作责任单位联络表
芜湖县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
2017年5月18日
附件1:
2017年芜湖县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任务分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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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责任单位 |
工 作 内 容 |
时间要求 |
1 |
县委宣传部 |
1、组织协调全县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深入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宣传报道工作,县广电台制作防溺水主题公益广告、滚动字幕及相关知识专题片,在芜湖县电视台相关频道播放。2、在芜湖县文明网等新闻媒体上,开辟相关专栏,就提高防溺水意识、增强防溺水自救互救技能开展宣传报道。 |
首期广播电视栏目和报纸专栏在6月20日前播报、刊登,并要连续刊、播5期以上。 |
2 |
县公安局 |
1、布置基层派出所,结合辖区人口分布情况,联合镇政府 及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在隐患场所设置警示标识并开展安全宣传工作。2、加大危险区域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隐患并督促整改。3、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调查事故原因,鉴定事故性质,处置或协助处置事故善后工作。 |
6月20日前完成安全隐患摸排;各基层派出所6月底前至少开展2次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
3 |
县教育局 |
1、要求各学校结合校情、地情,制定完善各校《防溺水安全自护工作方案》,从日常教育时间安排到具体活动形式的设计,要体现地域性、可行性、丰富性和活泼性,做到每校一案。2、要求各学校在暑假前,利用课间、班(队)会、家长学校等各种平台,开展好面向家长、学生的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各校要印制带回执的《致学生防溺水一封信》,回执由学生家长或学生签名交学校留存备查,确保将宣传教育覆盖到每个学生及家长。3、各校制作防溺水宣传条幅广告,印发防溺水宣传页。4、提前安排好暑假工作,充分利用暑期学生返校、暑期实践活动,开展防溺水主题宣教活动。5、组织有效的家访,了解掌握学生暑假生活学习情况,并开展暑期防溺水教育。 |
1、各学校于暑假前将《防溺水安全自护工作方案》报县教育局。2、暑假前宣传教育工作布置到各学校。 |
4 |
县民政局 |
要部署并督促各村(社区)在水塘、水沟等地段设立醒目警示标志并开展防溺水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
活动开展情况材料上报县未保办 |
5 |
县交通运输局 |
在车站、码头及车船等交通工具上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尤其开展好涉水区域的宣教、防范工作。 |
活动开展情况材料上报县未保办 |
6 |
县水务局 |
1、对危险水域进行巡查标识,并将危险区域分布情况告知县未保办。2、提供全县水域分布及相关资料。3、在水库、河流等水域设立醒目警示标志。 |
1、危险水域于6月20日前标识并告之完毕。有各镇未保办告之辖区内相关部门。2、全县水域分布及相关资料于6月20日前提供给县未保办。 |
7 |
县安监局 |
要求各镇安监站开展一次“防溺水”专题宣传及检查工作。 |
检查工作于6月20日前完成。 |
8 |
县卫计委 |
要求各基层医疗站所,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并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开展防溺水自救、互救等急救知识技能教育活动。 |
暑假期间,各基层站所至少开展两次宣传教育活动。 |
9 |
县气象局 |
1、及时发布高温、暴雨等恶劣天气天气预报。2、在每天天气预报中对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进行警示。 |
首期带有防溺水警示的天气预报在6月20日前播出,并要求连续播出。 |
10 |
县妇联 |
在全县妇联组织中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联合有关单位,重点面向广大母亲、儿童开展系列活动,尤其要充分发挥妇联组织优势,面向广大留守儿童开展宣教活动。 |
相关工作方案、文件于6月20日前报县未保办。 |
11 |
县关工委 |
充分发挥关工委组织优势,组织“五老”等多方力量,结合各种活动平台,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和监督工作。 |
相关工作方案于6月20日前报县未保办。 |
12 |
县规建委 |
在全县各施工场所,做好施工坑塘巡查备案及危险标识管理,同时面向广大务工人员,就暑期在县子女的防溺水安全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
1、全县施工坑塘巡查备案及危险标识设置于6月20日完成,并报县未保办备案。2、确保务工人员及其子女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全覆盖。 |
13 |
县地方海事处 |
加强我县沿江流域的安全巡查工作,在相关码头渡口进行防溺水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
6月20日前完成安全隐患摸排、巡查工作;各码头渡口9月前至少开展2次防溺水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
14 |
县城管局 |
加强公园管理,对公园的水域设立警示牌并及时更换标识不清的警示牌,并建立安全巡查制度。 |
警示牌的设立及更替于6月20日前完成。 |
15 |
团县委 |
充分利用各级团组织活动场所和平台,开展安全自护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团委官方微信、微博,定期发布防溺水安全教育知识,同时通过举办各类活动,丰富孩子们暑期生活。 |
6月20日前组织全县共青团组织通过新媒体平台对防溺水安全教育知识进行全面宣传。 |
16 |
各镇人民政府 开发区管委会 |
1、制定本辖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方案。2、配合各单位在本辖区内开展防溺水工作。 |
6月20日前制定并部署完毕。 |
附件2:
芜湖县防溺水工作责任单位联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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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备注 |
分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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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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